夏明翰故居
夏明翰故居
夏明翰广场一角
夏明翰故居系夏家大院的一部分,位于湖南省衡阳县洪市镇礼梓村。大院前临水塘,北倚卫冲山,与狮子山毗邻。
夏明翰(1900-1928),号桂根,衡阳县人,中共创建时期、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初期著名革命活动家。五四运动期间,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是湘南学生联合会领导人。1921年,由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入党,先后担任中共长沙地区执委书记、中共湘区执委委员兼农运书记、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中共湖南省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共湖北省委委员等职,积极领导并推动了学运、工运和农运的发展,同时为震惊全国的秋收起义做出了贡献。1928年3月20日,夏明翰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武汉,时年28岁。临刑前,他挥毫写下了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首诗集中体现了夏明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坚定信仰和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几十年来在人民中间广为传颂,鼓舞着一代又一代青年投身革命事业。
夏家大院又称“合家堂”。始建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夏明翰曾经居住生活过的3间房屋在东面第二进厢房,面积约85平方米,1985年衡阳县人民政府收归国有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5月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夏家大院组群建筑为砖木混合结构,前廊木构为抬梁式,共同承担结构。山面墙为青砖砌筑,前后檐墙与隔墙均为土坯砖。木构部分门、窗、梁、枋均以素面为主,正堂屋装有木隔断,只有正屋中间大门设有门簪、雀替、外廊梁头雕刻兽头图案以及外廊挑檐枋和穿插枋有雕琢装饰效果外,山面墙为青砖砌筑,隔墙均为土坯砖,其余木构梁枋没做特别艺术加工。墙体内部构造,墙脚部位均用青砖砌筑,有少部分为石块磊砌。隔墙均为土坯砖,墙体厚为21厘米,墙体抹灰为二遍,第一遍为石灰、黄泥、草筋等混合而成,第二抹白灰压面,山面墙身至脊檩均为青砖块砌筑清水墙面。瓦顶均为悬山顶,屋面为小青瓦。檐头滴水瓦为特制陶瓦均与大号琉璃板瓦大小相同,呈尖形状,对檐口板不受雨水侵蚀有绝对优势,这可以说是民居中一大地方特色。台基与地面,局部为三合土,多数改为水泥地面与原生土地面,台基多为乱石砖块或土坯维持。该建筑群依山就势坐北朝南,组群建筑建在30厘米的台基上,此院落为典型“跨院式”的建筑,大的住宅首先是纵深增加院落,再向横向发展,增加平行的几组纵轴,在厢房位置辟通道开门相通。院内横向为两进,主入口设在建筑群中心位置,即正堂屋前坪。纵深方向为六组建筑,组成4个四合院落,形成门门相套,路路相通,台基采取同一水平高度的处理方式,比较容易控制单体建筑尺度和把握空间感受。厦家大院,建筑高大、简朴,房屋均有搁楼,只有横向即“四合院”前后进没有搁楼。
2005年,衡阳县人民政府遵循保护文物原状与“整旧如旧”的原则,对夏明翰故居进行了全面的维修。恢复夏明翰故居的历史风貌。在故居举办复原陈列,再现夏明翰烈士当年生活与开展革命活动场景。利用夏家大院西面复原的建筑举办辅助陈列,将夏明翰故居建设成为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与展示湘南民居和民俗风情相结合的文物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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